死刑是人类历史的另类文明,动物永远不会对同类创造出花样百出的死刑来。整理世界关于死刑的资料,并不代表作者是个残忍的人,也不代表作者提倡这些死刑。若干年后,死刑也许会消亡,那么关于死刑的学问或许就是人类文化遗产了。
前言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死刑的历史也一样悠久,在某些时候,死刑逐渐发展成为一门技巧甚至艺术,我想把我了解的一些知识,拿来和大家探讨。有的方面,我参考了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的资料,但大多是从中国的书籍上找来的。
一、斩刑
砍头砍头是中国最经典的处决方式,甚至可作为死刑的代名词。一下砍掉人最重要的器官,可以叫人当场致命,保险,快捷,还可以把头示众。正规的叫法是“斩“,严颜被张飞俘虏后说:“剁头便剁头。“反正也是这意思。上古时代,斩的刑具往往是斧,那是因为青铜毕竟软些,不够锋利,得做成斧,砍下去才有力度。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也容易磨损,用起来更需要技巧,一些职业祖传的刽子手也应运而生。所谓技巧,就是要瞄准犯人颈部的脊椎骨空隙,一刀下去,身首分离,要是砍得不准,就不一定一下子砍断,砍得半死的犯人挣扎呼号,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有时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有一种传说,讲清代要求对官位较高的犯人用钝刀,让其多受痛苦,那是不确切的。
历史上谁最早被砍头,恐怕无法考证了,被砍头的知名历史人物,也枚不胜举,《聊斋》里讲到一个即将砍头的犯人,听说某刽子手的刀特别锋利,千方百计要由他来执行,一刀下去,人头飞起,在空中还喝彩道:“好快刀!”话又说回来,身首分离,没有了呼吸器官,光一颗人头是没法说话,蒲松龄的《聊斋》本是讲些狐仙鬼怪故事,做不得数的。但真正行刑时,有时因为人的神经还有反应,飞出去的人头把某个看客一口咬住的事也有发生,挨上这种事,那就自认晦气吧。进入清朝之后,男人留了辫子,给行刑带来了方便,那时一般让犯人跪下,一人按住他身体,一人揪着辫子使劲拉,尽可能使犯人的脖子伸长,方便刽子手执行。另外,一名侵华日军士兵记载说,他们在无数次杀头后发现,原来跪着的死囚在被斩下脑袋的一瞬间,两脚自然伸直,身体会向前跳跃,所以他们故意让被杀的人面向河流,好让他们“自己跳下去”。
腰斩斩刑中还有一类,那是腰斩,反正也是切断主要器官使人丧命,比较起来,腰斩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先秦秦汉时,所谓的斩都是专指腰斩,斩首在当时叫做枭首。传说清朝的张廷璐,因科场舞弊被腰斩,临死前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了十三个“惨”字,写到最后,字已难以辨认。因张廷璐写了七个惨字,腰斩死刑从此被雍正废除。有人说金圣叹也是腰斩的,甚至说那是他腰斩《水浒传》的报应,但金贪叹临刑前又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他是给砍头而不是腰斩的。
除了刀、斧可以使用在斩刑中,铡刀也是很顺手的工具,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技术要求比较低,可古代除了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很少有这样的记载和传闻,想必是铡刀操作起来太简单,又没有人头飞起的轰动效应,在讲究艺术和唯美的古代官员和观众看来,既是很不过瘾的,也难体现杀一儆百的宗旨。
死刑进入工业化时代,出现了断头台,那是法国人的发明,也成为法国的一个象征,尽管其他国家也有采用。我上大学时,碰到一个法国电影周,一场电影夜市看了四部法国片,结果其中三部出现了断头台,一部是反映大革命的,一部是讲拿破仑的,还有一部干脆片名就叫《走向断头台》。一个通宵看下来,回到宿舍看着门框也象断头台。不过话说回来,法国人发明断头台,一个目的是让人死得不那么痛苦,另一个目的是普及斩刑,因为法国在君主专制时代,只有贵族犯了死罪才可以享受斩首的待遇,而平民百姓只能绞死,现在不分贵贱都是上断头台,也是平等精神的一种体现。后来,断头台同三色旗、马赛曲一起,成了法国大革命的象征,路易十六及皇后、丹东、夏洛蒂、罗兰夫人,一个个走上短头台,一度主张废除死刑的罗伯斯庇尔,在他执政的四十七天里,有1373颗脑袋“象瓦片一样落下”,在这四十七天结束后不久,他也加入了走上断头台的行列。
二、绞刑 古代白绫赐死 绞刑有好几种,有的是吊死,有的是勒死,大多数是用绳索或类似的东西来阻止人的呼吸,让其窒息而死。其中吊死是指把绳套在犯人脖子上,让犯人两脚悬空,以自己的重量让自己死亡。而勒死则不需要让脚悬空,主要是通过外力收紧绳圈,以达到窒息的目的。 中国古代的绞刑,以勒死为多,上吊大多是一种自杀手段。当然赐死也是一种体面一些的死刑,但一般都可以有自选项目,很多人选择上吊,好听一点叫做“投寰”。中国古代绞刑的正规做法是把犯人跪着绑在一根柱子上,将一个绳套套住颈部,两边各有一个刽子手,把木棍插在绳套里,然后反方向转动,使绳套越来越紧,最后把犯人勒死。 按中国传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必须珍惜,能留一个全尸,也是不幸中的大幸,所以绞刑相对斩刑,不流血,能保持尸体完整,明显是一种优惠待遇。同样是死刑,绞刑的处罚要轻一点。隋炀帝被宇文化及等害死时,说:“天子死自有法。”他本来想喝毒酒,一时找不到,就自解练巾,由令狐行达等将他坐着勒死了。此外如前秦的苻坚、金的完颜亮、明的桂王等,都是被勒死的,而杨贵妃则是上吊死的。 中国还有一种勒人的办法,是把绳套在脖子上后,背着就跑,跑出一段路,人就死了,北方管这叫“套白狼”,上海一带叫“背娘舅”,那些是近现代的叫法,但这手法的历史很悠久。南北朝的北齐有个宫廷杀手兼保镖队长,名叫刘桃枝,就是套白狼背娘舅的的行家。 跟中国的传统相反,西欧各国古代把杀头当作王公贵族的特权,绞死是针对平民百姓的。英国的查理一世、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法国的路易十六,都是被砍头,如果贵族被处以绞刑,那不仅是他个人,也是整个家族的奇耻大辱。十八世纪初的意大利,曾有一个伯爵因谋杀而被叛绞刑,他是摄政王的亲戚,于是他的家人去求情,要求至少该杀头不是绞死,摄政王说了一句话,后来成为名言:“可耻的是罪行,而不是绞架。” 西欧的绞刑,其实是吊死,有的是提起绳子而死,有的是在脚下有支撑物,执行时去掉,两脚就自然悬空。如果说断头台是法国的特产,那么英国人就对脚下有活动踏板的绞架情有独钟,而且他们对绳子的长度也作了精确的计算,绞死一个54公斤体重的犯人,绳子长度为2.46米,54.6公斤则为2.40米,95.1公斤为1.55米。这张表太详细,我不一一罗列了。1833年,英国最后一次对一名少年犯判处绞刑,该少年9岁,罪名是偷了一瓶墨水。 需要补充的是,中国古代有一种刑罚叫立枷,就是让犯人站在一个囚笼里,脖子被枷住,脚可以悬空也可以不悬空。悬空的话可以在一个时辰左右死去,要是脚上拴块石头,死得还能快些,如果脚是站稳的,那至少一天内不会死,时间再久,脚无力支撑了,也会死,《老残游记》里曾详细记载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翻。这也是一种阻止人呼吸以至死亡的办法,可以算绞刑的变种,原理相通,只是工具不同。一些古装片里的囚车,让犯人站在里面,其实这不合押运的要求,当时的囚车是让犯人坐在里面的,当然坐着虽不致命,也很不舒服的。 |
三、毒药
毒药因为其隐蔽性,经常被用在暗杀或自杀的场合,如果用它来执行死刑,应该说比绞刑更体面也更人道些,在中国,一般都是皇帝赐死才有得享受。吕不韦是叫秦始皇逼死的,他就是喝了鸩酒,据说鸩是一种鸟,羽毛有毒,足以致命,所以文言文里下毒常叫做“鸩”。但现在的生物学里似乎没见过鸩这种鸟的记载。
除了所谓的鸩,常见的毒药有孔雀胆、鹤顶红等等,仿佛这些美丽的鸟儿都有毒,其实砒霜倒是古今中外常用的毒药。唐朝的韦皇后派酷吏周利用害死曾推翻武则天的五王,其中袁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棓地,爪甲殆尽,乃捶杀之。”我对里面服黄金这词不太懂,或许他服的是药石一类吧,但野葛汁虽然痛苦万状,一时却又死不了,最后是用别的方式弄死的,看来不够灵。
另外见于记载的一种是金隙酒,贾南风就是给用这害死的,不过这不能算毒药,一种可能这是属于吞金而死的,只是这两者有类似之处,姑且也列进去,也有学者说吞金未必能致死,过去的吞金是指水银,如果金隙酒是水银的话,那水银倒的确有毒性。
在西方,被毒药处死的最知名人士莫过于苏格拉底了,他被判决喝一种毒芹汁而死,据说只是人感到昏昏欲睡,失去知觉后就进入死亡。这是希腊时代的一种死刑,在世界各地挖空心思设计如何让人死得更恐怖更痛苦的年代里,这是一盏难得的人道之灯,虽然苏格拉底被控的罪名在今人看来很可笑。
在毒药方面,有很多误解,虽然好多人死于谋杀或自杀,我还是想拿他们做例子,做几点澄清:第一,孔雀胆、鹤顶红都是毒药的名称,并不是实物,而且都是传说中的毒药;第二,《汉姆雷特》里把水银灌进耳朵致死的说法是荒唐的,这样做能损坏耳膜,但不会致人死命,因为水银会从鼻腔流出,水银进入食道会造成汞中毒,而不是人们传说的把肠子坠穿;第三,大仲马的小说里说到常服少量砒霜能增强抗毒性也是瞎说,长期少量服砒霜会造成慢性中毒而死亡,拿破仑就是这样被英国人不动声色地害死了。
四、溺刑
溺,说白了是把人抛进水里淹死,一方面这么做简单易行,另一方面,许多民族都认为水能洗涤人的罪恶,所以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有记载。
例如,北魏胡太后就是被尔朱荣扔进河里淹死的;唐朝末年朱温杀死唐的大臣,也是把他们扔进黄河,他还说:“你们自命清流,今天我要让你们变成浊流。”蒙古的贵由死后,皇后海迷失执政两年,被蒙哥夺取宝座。蒙哥等人在审讯中,下令剥光了海迷失的衣服,海迷失斥责他们说:“我的肉体,只有先帝看过,你们算什么东西?”最后海迷失被装在毡做的袋子里,扔进河中。至于清末的珍妃,到现在还留下一口井供人凭吊。还有一个有名的故事,西门豹以向河伯提要求的借口,把谋财害命的巫婆及徒弟扔到河里,其实也是在实行溺刑。
明朝的才子解缙,得罪永乐皇帝后被投入监狱,过了很久,成祖偶然在囚犯名单上看见他的名字,于是随口问了句:“解缙还没死啊?”这句也许出于无心的话给解缙带来杀身之祸,他被倒插在雪堆里而死。这样死介于活埋和溺死之间,因为雪是水的固化物,我也把他算在被处以溺刑的人里面了。
后来,上海的黑社会在谋杀时,常采用把受害者绑上石头扔到河里淹死的做法,他们还想出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称:种荷花。说句题外话,看上去文质彬彬甚至有点娘娘腔的上海人,在这方面很有创意,除了前面提到的“背娘舅”、“种荷花”,还有把扒人衣服抢劫钱财叫做“剥”,如果被扒的是男人,叫“剥猪猡”,女的叫“剥绵羊”,小孩叫“剥猢狲”。除了诗意,还有几分幽默感。
继续我们关于溺型的话题,世界上有些民族,不光把水当作死刑的执行者,还把水看成是审判官,古希腊的阿尔戈英雄传说中,达娜安和她的孩子被抛进大海,结果波浪把母子俩推上了岸,因此被认为是无辜的,得到了赦免。
象这么幸运的事很少,很多死囚是要么被装进口袋,要么给缚住手脚,要么绑一块石头,然后才被扔到水里。英国人有一种特殊的溺刑,就是把犯人绑在海边,等待涨潮时,海水一点一点把人淹没。俄国人则在江东六十四屯惨案中把中国平民的辫子拴在一起赶进黑龙江。溺刑在法国大革命时发展到极点,共和国特派员富歇在保王党叛乱的旺代制造了一种有活动底板的船只,可以让一百人同时掉到水里,他还把小孩也集体溺死,理由是“别让狼崽子长大成狼”。后来他做了拿破仑皇帝的秘密警察头目,再后来拿破仑失败,他参与了逼迫拿破仑退位的阴谋,最后他还干老本行,替复辟的波旁王朝搜捕和处死拿破仑党人。
五、活埋 在中国古代,活埋的文雅名称是“坑”,秦国在长平屠杀四十万赵军的方法是“坑”,秦始皇对付敢于议论朝政的儒生也是“坑”,秦灭亡前夕,楚霸王项羽处置章邯手下二十万降兵又是“坑”,似乎秦王朝的兴起、鼎盛、灭亡,都跟“坑”字有着不解之缘。 活埋,就是把活人埋葬在土里,厚实的泥土塞住了呼吸系统,使人窒息而死,在今天看来,真是很残酷。话说回来,活埋也有活埋的好处,一是可以大批量操作,工序比较简单;二是可以强迫被杀者自己挖,反正挖个坑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技能,中国本来就是个农业国,会挖坑的人有的是;三是不象溺刑那样,大规模执行起来有污染环境和泄露真相的顾虑,换可以保证没有人逃脱;四是成本绝对低;五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 正因为有那么多有利之处,在秦始皇以前和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活埋一直得到重视。从一些商代出土的墓穴里,人们可以看到上百上千的殉葬者尸骨,有的摆放的很整齐,估计是杀死后放进去的,有的却极度扭曲,可想而知是被活活扔下去的。北魏拓跋氏兴起时,在参合坡一战后大量屠杀后燕战俘,其实他们都是鲜卑人。 活埋并不是中国的国粹,罗马历史就是从活埋开始的。据传说,一位侍奉神的圣女怀了战神玛尔斯的一对双胞胎,违背了圣女必须守身如玉的法规,这位名叫西尔维亚的圣女被处以活埋,她的两个孩子被扔在荒野里,靠一只母狼抚养长大,这对兄弟一个叫罗姆洛斯。一个叫雷姆斯,后来他们在一个晚上建起了罗马城。在美洲的印加王国,侍奉太阳神的圣女如果不贞,也会被活埋。在中世纪的欧洲,女犯有时不是被绞死而是被活埋,因为从道德家的眼光看来,一个女人在绞架上晃荡是不合礼仪的事情。 中国清朝有一种类似活埋的死刑方式,就是把浸湿的桑皮纸蒙住口鼻,以达到窒息的目的。这是很体面的死法,只有皇室人员和高官贵族才有权享受,小老百姓,就等着砍头或者绞死吧。 听说红色高棉还发明了一种类似的处决方式,那就是把一个塑料袋套在人头上,也能起到桑皮纸的作用,杀人的凶器真是五花八门,原来我们买菜用的最普通不过的塑料袋,也还有另一种功能。 |
还有更多的,实在残忍,就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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