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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7 4:12:02 PM

第一次重大案件审判报道

  1980年11月21日,中央电视台第一次成功地报道了重大案件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判。
  1980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中央电视台专门组成40人的“两案”报道组进行报道。1980年11月21日,有关“两案”的报道第一次在《新闻联播》中播出,举国上下有亿万观众目睹了特别法庭的庄严肃穆气氛和审判过程。加之每天《新闻联播》后的“两案”专题报道,使观众大有身临其境之感。“两案”报道前后历时一个多月,在一些公共场合的电视机前,常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多时竟达数百人。与此同时,我国还通过卫星向国外传送了“两案”连续报道。
  “两案”报道之所以能如此吸引观众,除事件本身具有重大新闻价值外,主要是电视能利用声音、图像等多种传播符号,真实、及时地记录、传播这一历史性的场面。报道中大量的同期声利用,加之有关“两案”报道大都是播出当天的审判内容,在电视机前形成一个参与审判的氛围和心境,使观众有“眼观其人、耳闻其声、参与其事、身临其境”之感,犹如事件的直接参与者。
  这次“两案”报道,一改往日只见人嘴动、不见人出声、由播音员滔滔不绝解说的方式,真实地再现了法庭上的气氛和场面。这也是我国电视新闻史上报道手法的一次成功尝试。它打破了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神秘感,使观众有了一次目睹、了解重大政治案件审判过程的机会,“两案”审判报道成为人们长时间议论的话题,时隔多年,它仍能使人回忆起当时法庭上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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