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际回信券的设想,最早是由英国代表在1906年万国邮联第六届大会上提出的。该建议得到大会通过后,1907年10月1日,万国邮联首次发行了国际回信券。到2001年底,万国邮联共印制发售了六种版式的国际回信券。这些国际回信券,版式虽几经修改,但格式大致相同。它们用含有“UPU”(万国邮联的法文缩写)字样的水纹线印制,票券印有黄色的底影显示出的一个球体,球体上有一只口衔信件的鸽子,球的四周印有晕线。回信券的正面左上角有“万国邮政联盟”的徽志,以及“万国邮政联盟”和“国际回信券”的法文字样和说明。回信券背面印有中文“此券可在万国邮政联盟各国兑换等于寄往外国一封水陆路平信起重资费的邮票”,以及德、英、阿拉伯、西班牙和俄文同样内容的文字。1992年发行的国际回信券则改为“此券可在万国邮政联盟各国兑换等于寄往国外一封航空平信或一件优先信函最低资费的邮票”。此外,国际回信券正面还印有横连的三个小方格。左边的小方格是供出售国邮局盖邮政日戳用的,中间的小方格供出售国邮局填印售价,右边小方格供兑换邮票国盖邮政日戳。
我国于1914年3月1日正式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并于1918年7月1日首次出售了国际回信券。到1948年8月21日,共计发售了30次。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一度被万国邮联无端剥夺了作为会员国的合法权利,直至1972年4月13日才得以恢复。这期间,我国与万国邮联中断了一切联系,国际回信券的业务也被迫中断。1972年以后,我国重新恢复了此项业务,但只办理兑换,不办理出售。1995年11月1日,新中国首次发售国际回信券,其版式采用了万国邮联发行的第五种国际回信券的版式。1997年,我国再次发售50万枚国际回信券。由于近期万国邮联调整了部分条约,国际回信券由原来的无限期使用改为规定使用有效期,此决定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此,万国邮联特推出一款新版国际回信券。此券比以往六种国际回信券票面要大,券上还加印了使用期限。按万国邮联的规定,新版的国际回信券于2002年1月1日开始发售直至2005年年末,使用期限到200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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